春节刚过,热闹的爆竹声尚未在耳边消弭,最近被推至风口浪尖的“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却犹如大年初一那最响亮的爆竹在学术圈和演艺圈炸裂开来。2019年1月31日,翟天临在微博中分享了自己收到了北京大学博士后的录取通知书,给自己成功塑造了完美的学霸人设。然而,前不久他却在直播中表示不知何为“知网”,引起学界一片哗然。普通人有可能不知道知网的存在,但是但凡上过大学,写过毕业论文的人,都知道知网的重要性。中国知网,是知识发现网络平台,面向海内外读者提供中国学术文献、外文文献、学位论文、报纸、会议、年鉴、工具书等各类资源统一检索、统一导航、在线阅读和下载服务。我们所作的学术研究,有很大部分的资料都来源于“知网”,说写论文没有找过“知网”的资料那是不可能的。
在此之后有许多吃瓜网友在网络上搜索翟天临的论文,却只能发现两篇公开发表的文章,并且这两篇文章所在的刊物都非国家认可的学术刊物,要知道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博士学位授予细则,需要公开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其中一篇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这么说来,翟天临博士学位的合法性就有待怀疑了。暂且不说学位的事情,翟天临发表的其中一篇《谈电视剧《白鹿原》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有热心网友拿到知网去查了重复率,竟然高达40%。
要知道即使是普通大学生的毕业论文,若重复率高于10%,那就不能参加论文答辩,是会影响毕业的。据《新京报》报道统计,这篇文章全文共计2800余字,除去翟天临已发表过的文献,有1646字的内容与他人发表内容一样。其中,有587字,与“一个有灵魂深度的人物——《白鹿原之白晓雯论》”内容一致,还有1059字,与2017年被网友发布在百度文库的“《白鹿原》白孝文人物分析”内容一致。从抄袭的形式看,这种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在著作权法领域被称为高级抄袭。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如果还具有盈利的目的,那就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月11日,北京电影学院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已经成立调查组并按照相关程序启动调查程序。学校表示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才刚上新年春晚扮演“打假警察”的翟天临,现在却被网友进行“打假”,真可谓是天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