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当事人小A曾经向我咨询:“郭律师,我和我老公是二婚,我们都各有一个孩子。我俩感情挺好的,就是他做生意一直不顺,已经欠了别人好多钱。跟他生活实在缺少安全感,我该怎么办呢?”
还曾经有一位男士小B向我咨询:“郭律师,我发现我老婆出轨了,她经常背着我跟那个男人约会开房,甚至还跟那个男人怀了孩子。我跟她摊牌以后,她求我原谅她,并保证再也不会跟那个人联系。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她根本没有跟那个人分手,只是行踪更隐秘了。我现在还没有下定决心离婚,只是想应该提前做些什么,免得将来离婚时分割财产吃亏。”
还有一个刚结婚一年多的年轻姑娘小C也曾向我咨询:“郭律师,我是个富二代,当时我嫁给我老公时,我父母都不同意,因为他家的经济条件跟我家比差的太远了。但是我父母拗不过我,结婚的时候,我父亲还是给了我一栋别墅、5000万存款和一家公司做嫁妆。现在我发现我老公好吃懒做,不思进取,我感觉我们有可能过不到头就会离婚,我不想让他把我家的财产分走一半,我该怎么办呢?”
上面三个当事人,他们的婚姻都多多少少存在了一些问题,但是还没有达到需要立刻离婚的程度。但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在婚姻出现问题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要问解决这个问题的良方,自然非《夫妻财产约定》莫属!!!
我作为一名专业婚姻律师,深知《夫妻财产约定》看似简单,好像就是夫妻俩之间自己的事情,其实不然,它的背后隐藏着很多专业的法律问题。如何让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踩雷、不掉坑,绝对是一项技术活。
下面,我就总结一下,非常适合签署《夫妻财产约定》的有哪些人。
第一、出于离婚边缘的家庭
就像前面的小B一样,发现自己的妻子出轨,暂时还没有下定决心离婚,但是又担心万一将来离婚时,分割财产会吃亏。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通常都会觉得要跟对方平分财产实在是意难平。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对方还想保住婚姻保住家,如果还对自己的另一半怀有愧疚之心,最正确的做法就是:手握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求对方签署一份《夫妻财产约定》。
通常来讲,出轨的一方,在刚刚被发现时,都是充满愧疚感和想得到对方原谅的,这种愧疚感往往最多维持三个月左右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愧疚感会一天比一天减少,直到消失殆尽。所以,受害的一方,一定要抓住这短暂的黄金时期,利用对方的愧疚和想要和好的心理,尽快签署一份有利于自己的《夫妻财产约定》。
协议签署成功后,继续在专业婚姻律师的指导下,做好充分的离婚前的财产准备工作,接下来的日子,是过是离?就交给命运去安排吧。
第二、一方有严重债务危机的家庭
这类家庭,非常需要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对自己加以保护。就像上文提到的小A,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对方所负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不用夫妻共同偿还。
但需要提醒的是:这种约定只有对内的效力,对外,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这样,还是需要他们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偿还完毕后,可以再凭借协议,要求对方赔偿。
第三、双方财产实力悬殊的家庭
婚姻中,门当户对不仅仅是老辈人的传统思想。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认识到:家庭成长环境差距过于悬殊的两个人,由于价值观、消费观的不合,最终往往以分手结束。
就像小C的家庭一样。富有的一方,总担心家族财产会被对方分走一半,没钱的一方,经常会陷入自卑,担心对方看低自己。
虽然一纸《夫妻财产约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却可以让两个人跨过那道心理障碍。有钱的不再担心对方觊觎自己家的产业,没钱的也表明了自己不贪图对方财产的立场,从此以后,坦荡生活,不再心存芥蒂。
第四、二婚家庭
二婚家庭,不仅带着前一段失败婚姻的伤痛走到一起,而且还有各自的财产和子女。尤其是一些中老年再婚者,很多已经告别了赚钱的高峰期,此时的财产,几乎是他们大半生的积累。如何使用自己的财产,给自己多少?给子女多少?给新伴多少?什么时候给?这都需要合理和智慧的考量。签署一份《夫妻财产约定》,明确财产和投资收益的归属,才能使婚姻更加稳固。
结语
笔者在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越来越感觉到,《夫妻财产约定》非常实用,尤其对以上四种情况的家庭。但是,《夫妻财产约定》并不是单纯地对财产归属做一下划分,可能还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的归属等等,而且,对于添加了附离婚条件、巨额赔偿、子女抚养等条款的协议,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协议。建议在专业婚姻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以免好不容易签下的协议变成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