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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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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开始施行,企业应注意哪些方面?

发布日期:2022-03-13 11:14:24

  最近这半个月期间爆炸事件频频发生,从3月21日江苏盐城响水化工厂爆炸,到3月29日山东青州车间的爆炸,再到3月31日昆山集装箱燃爆事件,这都提醒我们应注意关注企业的生产安全、注意事故后的应急准备等。企业的发展过程难免会发生事故,如何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就显得至关重要。2019年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总结凝练长期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成果,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同时也关系到全国所有企业与相关应急部门今后应急工作的开展。那么,相关的企业在贯彻《条例》中应关注哪些内容呢?

  


  一、强化了应急准备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实践活动,是平时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危机、有效应对事故灾难而进行的组织、物质、技能和精神等准备。每当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后,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往往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成效,而决定应急处置与救援成效的关键因素是平时的应急准备水平。

  如何提高应急准备水平,我认为企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特别要在现场处置方案方面多下功夫,对现场越熟悉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越了解,对企业事后的救援就越有利。我认为预案体系里尽可能具体到发生什么事故关什么阀门和哪个开关都得明确,最好以图片形式进行标明。

  2.在应急物资方面要考虑得全面一些。以可能发生的事故为依据,从救人、救灾两方面来考虑。企业能力不错的话,应多配一些并做好日常检查和更新工作。

  3.加强应急演练工作。不能将应急演练变成走过场,应急演练应当是全员的事。对规范企业厂级演练而言,企业的机关部门应做好其分内的事,例如办公室后勤、人力资源应急救援队、党群信息发布、财务给钱等等。不应割裂的认为应急演练就是现场那几个人的事。最后还要注意安全管理上面全员培训的工作。除应急演练强化技能以外,还应多举办一些对应事故急救、抢救技能的培训。

  二、明确了有关各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中的职责

  《条例》在总则中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分级分类管理、整体协调联动、属地管理为主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应急处置与救援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再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事故应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都负有主体责任,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做好上述工作,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三、创新了相关的保障措施

  1.明确应急救援费用承担原则。《条例》规定应急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在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从而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了应急救援费用承担难题。

  2.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度。《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救援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统一、有序、高效。企业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机关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多的提供便利,以争取救援工作顺利圆满的结束。

  3.坚持违法必究。《条例》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有效保障具体制度和措施的实施。